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蔡万巧  发布时间:2018-09-03   浏览次数:717

各二级学院(部)、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87号)文件精神,现2018下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辅导员,拟聘任教的医学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二、时间安排

2018年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上、下半年各组织一次。下半年认定时间如下:

1.912-21日,申请人网上报名。报名网址:www.jszg.edu.cn)。申报后生成的PDF格式表格自行下载保留。网报系统到时关闭,不再进行补报名。

2.请各有关教学单位于917下午下班前,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安排(附件报送人事处313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wyrsc@126.com

3.108日前,完成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及申请人员体格检查等相关工作,申报人员需去指定医院体检。

4.109日至11日,网报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5.10中下旬,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

三、工作流程

1.申请人网上申报

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人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各二级学院(部)组织成立教师资格认定的专业评议组(不少于5人),通过面试、试讲等形式,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填写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见附件相关表格)。

备注:学生工作辅导员可以以思政类、就业创业等内容进行试讲;有辅导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所在评议组应邀请学工处相关人员参加。

3.各二级学院(部)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证书进行审查。审核完将原件返还给申请人。

4.网报现场确认:109日至11日,申请人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及相关材料到人事处(行政楼313)进行现场确认(所有完备的材料,按照文件要求排好、装袋)

5.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查。

6.公示、材料上报。

四、其他事项

1.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其认定资格,三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申请。

2.材料填写、装袋整理要求见附件

3.根据有关文件要求,请此次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下载附件相关表格中的体检表到盐城市第三人民医院(南)体检中心体检。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做好2018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的宣传统计工作,仔细核对本单位至今仍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教学人员,及部分取得其他类别教师资格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教学人员,及时通知其参加本次教师资格的申报认定,注意网报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逾期系统关闭,将不予受理。

  

  

附件: 2018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文件附件(含相关表格)

  

  

人事处

2018年93


附件:2018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文件附件(含相关表格).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