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蔡万巧  发布时间:2020-05-29   浏览次数:854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0〕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二、考核内容

依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相关规定,对照《2017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三、考核要求

学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于6月8日下午下班前,将《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支撑材料(一份)报送人力资源处3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ycwyrsc@126.com。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

2.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

                              2020529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doc附件2:2017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