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
二、考核内容
对照《2020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
三、考核要求
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于3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一式两份)、《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支撑材料(一份)报送人力资源处3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ycwyrsc@126.com。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
2.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
3.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处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培养期满考核表.doc附件2:2020年江苏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汇总表.xls附件3.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