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蔡万巧  发布时间:2023-03-27   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苏高师培函〔2023〕5号)文件精神,现就2023年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新进校的教学人员、辅导员和拟聘任教的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岗前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等。培训教材为《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等。培训采取网络培训、校本培训、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培训考试

学员在完成规定学时后,方可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考试,考试科目与教材名称一致。考试由省高校师培中心根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组织统一命题,其中《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以教材和网络授课内容为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为主。考试均为闭卷,每门考试科目总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每门科目成绩2年有效(往年成绩有效期到 2024年12月31日,每门科目成绩过期后需重新报名此科目培训和考试),考试全部合格后,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纳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作为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职务聘任的必备条件。考试一年两次,具体考试时间由省高校师培中心另行通知。

四、关于免修和免考

报名参加岗前培训的人员,在大学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必修课程中开设了“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考核合格的师范类本科生和教育类研究生(研究生专业代码 0401、0450、0453),可免试相应科目。免修免考的审核依据为在学期间成绩单。申请免修免考的学员需在岗培系统中提出申请,并根据免修免考条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具备免修免考资格。

五、其他重要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员自行在岗前培训系统完成培训注册及考试报名工作,网址为:http://jsgspx.gspxonline.com/

2.系统审核通过后,学员即可进入培训系统学习,并可自行在系统中查询学习进度,学员在培训系统关闭前,完成线上总学时学习,方可参加考试。

3.对首次考试的学员,系统自动勾选培训考试科目;对申请补考的学员,系统默认自动勾选补考科目及相应的培训科目。对于2018年前参加培训的学员,在提交历史合格成绩的佐证材料后,可自行勾选补考科目。

4.学员只有在完成所有科目的培训总学时后方可参加省统一考试。网上培训学习平台开放至考试前两周,届时培训学习平台将关闭。

5.首次报名学员须按规定缴纳培训费及考试费,补考学员只须缴纳考试费,选购教材的学员另需缴纳教材费。

6.首次报名且申请免修免试的,须在系统中提交本人毕业证书和在学期间成绩单,其中成绩单上需清晰显示以下内容:个人姓名、所学专业、“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名称(需完全一致),以及课程考试考核成绩。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系统审核通过后,方具备免修免考资格。不符合免考条件而申请免考的,产生后果责任自负。

非首次报名人员在报名时仍须在系统中再次申请免修免试,免修免试依据按往年政策执行。其中已经获得免试纸质批复的人员,直接上传纸质批复件的电子版;未及时申请纸质批复的,除按往年政策提交佐证材料外,还需上传往年的岗培考试成绩单(以证明非首次报考)。

为保证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在报名系统关闭前完成免修免考审核工作,学员务必在报名系统开通后尽快完成相关材料上传,及时关注审核是否通过情况。在岗前培训报名系统关闭前两天,申免审核关闭。

7.自本次培训考试起,各科目成绩设置两年有效期(2023年之前取得的成绩有效期到2024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考试全部合格后,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超过有效期后,学员须重新报名参加相应科目的培训及考试。

六、具体时间安排

系统注册报名时间:202332847日。

系统申请免修免试审核时间:202332845日。

培训系统关闭时间:2023年6月18日24时(此时间为统计学员培训学时的截止时间,统计结果将作为判定学员是否具有考试资格的依据)。

考试时间:暂定2023年7月1日—7月2日,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标注为准。请务必准时报名,系统关闭后将不可补报。

七、有关要求

请二级学院(部)、各部门高度重视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将本次岗前培训工作作为提高新教师岗位适应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落实工作,确保新上岗教师应培尽培。

  

  

  

  

    人力资源处

                                                2023年3月27日